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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五项措施”推进醉驾治理

2024-03-02 10:50:49 来源: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锡盟长安网

  近年来,醉酒驾驶成为影响道路安全的重要隐患,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醉驾”涉及的危险驾驶罪已逐步成为刑事案件高发罪名,成为基层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为有效遏制醉驾多发态势,从源头上治理醉驾违法犯罪问题,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和基层实际,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构建醉驾“治罪+治理”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惩防并举、预防为先、治理为本的理念,多维延伸、融合联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着力推进醉驾治理现代化。

  第一,更新理念,强化检察履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出台后,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刑事检察人员进行认真细致学习,仔细领会司法新精神、新理念,主动适应新的法律规定,通过逐条学习研讨,确保准确把握该《意见》的内涵和外延,提升理论素养,培养司法办案人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的良好习惯,以严谨规范履职办案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第二,多方联动,形成惩治合力。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统一办案思想,共同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做到简化流程,就醉驾犯罪的强制措施适用、机动车和道路的认定、对诉讼证据的要求、缓刑的适用以及罚金标准等形成统一办案标准,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危险驾驶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形成打击醉驾行为的整体合力。

  第三,严格司法,坚持宽严相济。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延伸到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根据醉酒驾驶行为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行驶道路、速度、距离、危害结果等情节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近三年来,通过该模式对1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最大程度体现司法温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员,依法提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做好行刑衔接。

  第四,精准量刑,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全方位学习研究危险驾驶类案件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和深入研究近年来正镶白旗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发案原因及特点,做到精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指控犯罪。在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明确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获得的从宽预期,提高指控犯罪的精准性。近三年来,在该模式下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8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100%。

  第五,普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把加强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组织检察人员走进商场、超市、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社区、嘎查、村组,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宣传,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解读相关数据、阐明法律法规、核算犯罪成本,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广大群众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酒驾”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业成本等,努力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今后,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司法办案实践,不断探索和总结醉驾治理经验,建立完善“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犯罪的发生,减轻醉酒驾驶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现实负担,努力彰显司法为民和检护民生的法治关爱,为推进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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